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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如果叶晓明或刘冰在与乐圣的人接触时无意间把王庙村生产基地的事给说了呢?会导致什么不一样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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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道》如果叶晓明或刘冰在与乐圣的人接触时无意间把王庙村生产基地的事给说了呢?会导致什么不一样的结局?这样子的话,林雨峰可能不会死,至少不会一下子把自己憋死。但是,格律诗从乐圣碗里化缘,杀富济贫的....

《天道》如果叶晓明或刘冰在与乐圣的人接触时无意间把王庙村生产基地的事给说了呢?会导致什么不一样的结局?

一,《天道》如果叶晓明或刘冰在与乐圣的人接触时无意间把王庙村生产基地的事给说了呢?会导致什么不一样的结局?

这样子的话,林雨峰可能不会死,至少不会一下子把自己憋死。但是,格律诗从乐圣碗里化缘,杀富济贫的目标也会很难实现。

在展会之前,林雨峰会把这事当成一个笑话,笑到肚子疼。展会之后,他会逐渐明白格律诗背后有高人操纵。

如果林雨峰事前知道了此事,他不会在起诉这件事上做绝,虽然乐圣号称只有矛没有盾。

如果真是这样,乐圣可能不会如此决绝不留余地的去起诉格律诗,以吃掉对方为目标。林雨峰会仔细研究格律诗的生产模式,去找对方的七寸,进而一下子置对方于死地。

乐圣对格律诗太轻视了,对于这个一百万资产的公司,乐圣索赔六百万,而且抱定了必胜的信心。乐圣拒绝了一切形式的求和,还请来媒体大肆造势,结果由于不了解格律诗的生产模式和成本,导致以不公平竞争为理由的起诉败局已定。

其实,在这个模式的证据交换之前,乐圣一直处于上风的,格律诗处处被动。这种模式和它的低成本使的乐圣败局已定,进而引起败诉,债主上门,生产销售停滞,公司面临倒闭等局面……

除此之外,如果叶晓明和刘冰提前泄露了此事,那么丁元英杀富济贫的计划,将几乎无法实现。至少在乐圣这里已经无法实现,林雨峰不是草包,他一眼就能看出丁元英的计划。他绝不会一下子因为起诉被对方反败为胜。

对于丁元英来说,真发生来此事,他也不会把叶刘二人怎么样。他会重新去布局一个新的计划,当然这个计划还是离不开王庙村,离不开乐圣。因为他答应了小丹,要送她一个神话。

也许,丁元英早已经预备了计划泄露后的备用计划。对于他这样的神人,这也是预料之中的,只是作者没有展开写了。

结局不会有丝毫改变,天道里面没有传统的坏人,都是有血有肉,只是相对丁元英,二人更加普通,一开始两人看中的是机会,为了公司可以说干劲十足,不会做自毁长城的事,事情到了后期乐圣太过咄咄逼人,根本就没有平等和平交流的机会,二人陷入自我想象的困境中,焦头烂额只想脱身,可以说主客观上都不具备泄密的时机,更重要的是等事情到了这一步,乐圣知不知道都无关紧要了,开庭之前交换证据也没想过隐瞒,如果不是乐圣太过傲慢,做商业调查也未必查不到,但是已别无选择。在这场商战中可以说丁对于全局、细节、节奏把握的很到位,不负鬼才之名,叶刘二人根本不是一个段位,乐圣则是以有心算无心,圈套早已形成,丁在这场不对等的战役中可谓占尽先机,算无遗策。

我是文子心语,来回答这个问题。

叶晓明,刘冰无意中会把格律诗的商业秘密给说出去吗?

这个存在是不可能的。


理由如下:

一、作为格律诗股东之一的叶晓明、刘冰,不会以身试法。

在格律诗公司成立之前,丁元英就已经把公司的相关规定和章程告之了董事长欧阳雪,以及叶晓明、刘冰、冯世杰四人的。

他们也是签字划押了的

公司商业秘密涉及到法律,做为股东有照章执行义务。

二、叶晓明,刘冰、冯世杰三人,不是职场小白。懂得商业机密的利害关系。

叶晓明三人都有自己的小实体,虽然规模不太,小本生意,但对经商所需的行规还是心知肚明的。

比如,丁元英在古城的生活遇到暂时困难,不得己出手自己收藏的原牌唱片。

刘冰转手卖给叶晓明,从中捞了一把。


叶晓明和冯世杰都能猜出个一二,但仅仅嘲讽刘冰做的不地道;决没有、也不会去找刘冰寻问个一清二楚。

关系、人情是一方面,但啥事该说不该说,该问不该问,彼此还是清楚的。

三、格律诗公司的利益是和三个股东及欧阳雪捆在一块的。一荣俱荣,一毁俱毁。

丁元英虽然是筹划格律诗公司始作蛹者,但他只是把它当作送给芮小丹的礼物,自己并没有涉足其中,从中获利。

找丁元英出高招的是冯世杰,叶晓明和刘冰积极参与,目的就是走出困境,获得最大程度的收益。

叶晓明、刘冰都是聪明人,绝不会拿自己的经济利益开玩笑的。


四、王庙村这个“杀父济贫”的“神话”。是丁元英个人在古城出租屋里策划的。叶晓明等人只是执行者。

这场“杀富济贫”的计划的整体布局和详细的操作方法只有丁元英自己知道。

因为要到五台山讨个心安,韩楚峰和五台山道长可能只是知道个大概。

连林雨峰的那位黑道朋友也是后知后觉。

而丁元英最体己芮小丹,欧阳雪可能都不了解详细情况。

作为股东的叶晓明和刘冰,便更无法得知了。


可以设想一下:如果叶晓明和刘兵知道丁元英的真实想法和详细步骤,那他们在接到乐圣公司的传票时,就不会显得那样惊慌失措,更不会在谈判失败后,立刻想办法退股了。

五、乐圣公司只所以被“割肉”,是乐圣公司的自己企业主旨“只有矛,没有盾”造成的。

商场如战场。在激烈的商战中,乐圣做为音响界的龙头企业,只有进攻意识,而缺乏防御措施,这是办企业的短板。丁元英正是瞅准了乐圣的软肋,才敢于拿它开刀割肉。

正如林雨峰的黑道朋友所说:恕我直言,你这种性格早晚是要栽跟头,即便没有格律诗事件,你也会在别的处栽跟头的。


六、林雨峰才是真正毁了乐圣的人。

是林雨峰提出一次卖给格律诗1000套配件,使用了商场较为卑劣的小伎俩;

更是林雨峰在格律诗三个股东向他示好的情况下,喊出了“从十几层楼上跳下去”的大话。

一个企业管理者在主导思想和决策上的失误,已然给了对手可乘的商机,这种高度认识上的短板远比所谓的商业机密更可怕。

即便是叶晓明无意中、或不慎向乐圣公司下属的员工透露出点什么,也不会有太大的麻烦。

一是叶晓明、刘冰掌握的信息太少,二是过分自负的林雨峰也会做出错误的判断和回应。

说白了,格律诗和乐圣的这次商场上的博弈,取决于丁元英和林雨峰在智慧、格局、文化上的对弈。

他俩是棋手,叶晓明等人仅是棋子而已。

一个生意人,怎么会把自个的老底兜出来给竞争对手呢?这显然就是自损利益。

叶晓明的心思还算慎密的人,这也是丁元英敢用叶晓明为格律诗公司总经理的原因

题主你可能没留意到一个细节,那就是再去和乐圣的人接触前,叶晓明就特意把刘冰和小杨坐一起,以开个短会的名义,特意指名道姓,让刘冰管住自个的嘴巴,不说不该说的话。也让小杨做好份内的事。

其实叶晓明已经在刻意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和维护公司的利益。而且丁元英已经在这盘“杀富济贫”的计划中,给叶晓明、刘冰、冯世杰反复灌输商业机密和产权的重要性。

有一个鬼才丁元英在坐镇,叶晓明只是一粒棋子,一位还算听话的执行者罢了。

说真的,如果叶晓明他们提前暴露了王庙村生产基地这事,最有趣的细点没有了,这部电视剧也垮了,完全衬托不出丁元英的鬼才和与众不同。

而丁元英,其实一直在防着叶晓明他们三个,也处处考验着他们三个的做事能力,毕竟丁元英想把王庙村这份大礼完美的送给芮小丹。

所以,叶晓明他们三个在知道被起诉后,后怕败诉而要撤股,其实这是丁元英计划之内的事。

他知道,叶晓明他们三个是有执行的能力,但没有承担风险和挫折的胆量和魄力,凭他们的这缺陷,难以把王庙村这个摊支起来,发展下去。

与其开口让他们撤退,不如让他们知难而退,所以丁元英在他们三人去找他说撤股的事,他只是说了一句:“自己的事自己决定。”

《天道》说的就是人性人心,传统观念的冲突下,人的选择和结局。

叶晓明他们是有勇无谋的人,一辈子冲不出怕亏本,又想赚钱的狭隘观念里。

扶不上墙的烂泥,也许就是他们三个最真实的写照。

而肖亚文在格律诗被起诉,前景迷惘时,还敢入股,成为控股股东,更大原因在于,她相信丁元英的能耐,也看清这个局是丁元英设的。

她深知设局人肯定会给自己留破局的梗,她也见识过丁元英盘活死局的能耐和诡异的思维能力。

而丁元英回国,肖亚文求小丹帮忙,把丁元英留在古城,其实她就想日后能在丁元英的提点下,能实现财富自由。

而这次,她等到了。

丁元英让肖亚文做格律诗的诉讼代理,也在向肖亚文抛橄榄枝,至于肖亚文是否意识到这是机会,真的全看她自己的造化。

一个好的领头人,需要的是一群听话、不折不扣的执行者,也更需要一群有勇有谋,能在风险中化险为夷的执行者。

叶晓明、冯世杰和刘冰的败笔,全是自个的造化。

以上是我的看法,如在理,点赞、评论和关注我@何知了 每日有料更新。

虽然叶冯刘不会透露这个信息,但乐圣应该知道!按照林雨峰的性格这样打官司的故事情节没毛病,但官司输赢的核心在于格律诗的真实成本,赵青、志伟都是很细致的人,很容易想到格律诗应该是在古城生产的,决定起诉之前最起码要去古城看看,即便是悄悄跟踪叶晓明都能找到王庙村。

当乐圣知道了生产情况就不会再以低价倾销起诉了,而是像影片中拿到对方证据后,林雨峰咽不下这口气,不愿意束手就擒与格律诗合作,还会以恶劣工作环境,用童工等起诉格律诗。一方面要博一下,另一方面也为以后的合作理清法律与社会舆论的障碍。

剧情这样发展的话,起诉标底就会低一些,这样人物的命运不会有太大偏差,但故事情节的跌宕起伏差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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